人員配置要求
根據第二十二章獲得社區護理許可許可的中心需要以下員工資格:
嬰幼兒或學前中心主任
- 15 個兒童發展學分
- 其中三個單位必須處於管理狀態
- 四年教學經驗,或兒童發展AA學位及兩年教學經驗,或兒童發展學士學位及一年教學經驗
學齡主任
- 三個行政單位
- 幼兒教育的三個單元
- 康樂、體育、社會福利、幼兒教育九個單元,或教師證書和四年教學經驗
完全合格的幼兒教師
- 12 個兒童發展學分
- 其中三個單元必須與嬰兒的護理有關
- 六個月的五歲以下兒童團體托兒計劃經驗
完全合格的幼兒教師
- 12 個兒童發展學分
- 六個月的團體托兒計劃工作經驗
完全合格的學齡教師
- 12 個康樂、體育、社會福利、教師證書或兒童發展學分
- 六個月的教學經驗
助手
- 年滿 18 歲,或高中畢業
- 必須在老師的直接監督下工作
教師可以完成六個單元,並且每學期必須完成兩個單元,直到滿足教育要求。
中心許可證
由州教育部根據第五章資助的中心(例如,州立學前班)需要以下工作人員資格:
在州教育部兒童發展司資助的嬰幼兒和/或學前中心工作的工作人員必須獲得兒童發展許可證才能就業。該許可證包括教育要求、經驗和繼續教育更新標準。請參閱兒童發展許可證矩陣以了解這些標準的列表。
家庭托兒資格
根據第二十二章獲得許可的家庭托兒所需要以下員工資格:
托兒服務提供者
- 18歲
- 15 小時的健康和安全培訓,包括心肺復甦術、急救和預防性健康實踐
大家庭托兒助理提供者
- 14歲
雖然不需要兒童發展課程,但許多托兒服務提供者都有額外的培訓和大學課程作業。要求查看證書和大學學分驗證。
中心人員配置比例
根據第二十二章獲得社區護理許可的中心的比率
- 嬰幼兒中心: 每四名嬰兒一名教師
- 學前班: 12 名兒童的一名教師或 1 名教師和 1 名助手的 15 名兒童
- 學齡: 14 名兒童的一名教師或 28 名兒童的一名教師和一名助手
根據第五章由州教育部資助的中心的比率
- 嬰兒(出生至18個月 ):每三名嬰兒一名成人
- 幼兒(18 至 36 個月 ):每四名幼兒一名成人
- 學前班(36個月至入園): 每八名學齡前兒童一名成人
- 學齡兒童(幼兒園至14歲兒童): 每14名兒童一名成人